山东招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金都丽悦广场建设项目导视系统方案及施工一体化
投标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为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山东招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山东招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
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标书,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注意工作日与日历日的区别)、付款方式、保修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山东招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活动。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6、相关文件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7、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35-8123337
谢谢合作!
目录
第一章招标内容及要求.................................................4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5
(一)总则..............................................................8
(二)招标文件..........................................................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
(五)开标.............................................................14
(六)评标.............................................................14
(七)定标.............................................................19
(八)合同的授予.......................................................20
第三章施工条件及技术质量要求.........................................20
第四章合同格式........................................................22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6
第六章 图纸...........................................................2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8
第一章 招标内容要求及方式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金都丽悦广场建设项目导视系统方案及施工一体化 ,共分为1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招标人让利,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
二、招标内容及其他要求:
(一)招标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地上4层约2.2万平方,地下车库2层约1.45万平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建筑、精装、景观等图纸结合本项目商业定位,进行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包括商业广场及出入口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等导视(示)标牌。
(二)其他要求:导视(示)标牌系统方案要做到准确性、简洁性、连续性、易识性、一致性,达到与环境相和谐的视觉效果。通过精细施工还原设计,树立良好的商业环境。
1、计划工期:方案、施工图及制作安装工期共60天并保证7月30日前竣工 。
2、质量要求:按现行建筑装饰设计及行业标准、规范流程,满足工程验收要求。
3、其他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4、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或相关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信用山东网址(招标人、招标机构负责查询)。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人审核并签署后,报管理部门备案。
四、招标方式
1、发布公告的媒介:山东江南app平台下载官网苹果版 官方网站。
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招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招远市温泉路118号招金大厦19楼1913房间
邮 编:264000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535-8123337
电子邮件:1462950016qq.com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山东招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8号招金大厦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535-8123337 |
2 |
工程名称 |
金都丽悦广场建设项目导视系统方案及施工一体化 |
3 |
建设地点 |
招远市市区罗峰路以西,温泉路以南,永兴街以东。 |
4 |
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 |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地上4层约2.2万平方,地下车库2层约1.45万平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建筑、精装、景观等图纸(电子版)结合本项目商业定位,进行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包括商业广场及出入口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等导视(示)标牌。 |
5 |
报价方式 |
固定单价,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以及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费、管理费、验收调试费、利润、规费、税金、市场变化、安全生产费用、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等费用、方案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现场安全环保生产措施费、疫情防控措施费、施工设施措施、水电费、运费、成品半成品保护、竣工清理、保修工作费用、工程保险费、施工人员社保及人身事故相关的保险费用及工程一切风险等全部费用;未明确列出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
6 |
质量标准 |
按现行建筑装饰设计及行业标准、规范流程,满足工程验收要求。 |
7 |
工期要求 |
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交方案,方案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10内提报施工图。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制作安装工期共60天并保证7月30日前竣工。 |
8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9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0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出具施工图后20日内按照合同价款支付10%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拨付每笔款项前,施工单位需向招标单位开具等额费用金额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单位开具发票不合格不及时的,招标单位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
12 |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承担过商场购物中心导视系统的业绩证明和成功案例介绍以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 (3)拟负责本项目管理人员的简介和业绩; (4)委托人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3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4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报价 |
15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16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于招标单位,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4)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的,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烟台招远支行 开户名称:山东招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12661000000046044 |
17 |
踏勘现场投标答疑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8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 |
19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须胶印成册,必须提供报价书,制作安装方案等,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 |
20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 |
提交时间:2024年4月19日8:30-9: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烟台招远市温泉路118号招金大厦19楼会议室 |
2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招远市温泉路118号招金大厦19楼会议室 |
22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 |
23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00000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24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
时间: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3日17:00止(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招远市温泉路118号招金大厦19楼合规管理部 方式: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联系招标人办理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本招标工程项目中标后不准转包和违法分包。
1.4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转包及私招滥雇。
1.6招标承诺:
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一视同仁,也拒绝以设计、垫资、办理证照、压级压价等为条件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干预本工程承发包活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内定中标人,不限定潜在投标人范围,不排斥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给招标机构提出不合法不合理要求,不搞虚假招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招标事宜,不发表影响评委独立评标的任何语言和暗示,并接受招投标管理部门及群众的监督。
招标机构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招标工作,不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不迎合业主及其他部门和个人搞虚假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一切好处,坚决杜绝虚假招标现象的发生。
2.招标范围及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付款方式:
3.1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付款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3为本次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施工条件及技术质量要求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山东招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将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及说明;
投标人简介及企业业绩;
导视系统方案。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须胶印成册,不得使用活页装订。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本工程的结算价:以投标人填报的固定单价作为合同结算价款,方案范围内总价不予调整。若招标人调整设计方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13.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方案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投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方案费、设计费、机械、设备费、验收调试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市场变化、安全生产费用、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等费用、垃圾清运费、现场安全环保生产措施费、施工设施措施、水电费、运费、成品半成品保护、竣工清理、保修工作费用、工程保险费、施工人员社保及人身事故相关的保险费用及工程一切风险等全部费用;未明确列出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 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投标报价。
13.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变化的风险提出一次性不变价格,因招标人原因确需变更项目,结算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顺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
16.6.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6.6.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16.6.4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规定修正标价的;
16.6.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6.6.6在签定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16.6.7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本招标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要求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19.2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打印,正、副本分别装订。
19.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标明:
19.3.1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19.3.2投标人名称;
19.3.3 2024年4月19日09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密封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予接收。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须知前附表规定。
21.2招标人可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携有关证件参加会议。
21.4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会时须单独提交以下证件:
21.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原件;
21.4.2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如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1.4.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1.4.4窗体顶端
21.4.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21.4.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文件中,证件的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并单独密封,以备评审时查验。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有缺陷或遗漏,经评标委员会综合审定后,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确定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相关条款。
25.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6.2开标会结束后,进入评标阶段,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预备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预备中标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投标文件的澄清及计算错误的修正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计算错误的修正
29.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9.2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9.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9.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0.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
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31.评标办法
31.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内容漏缺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文件雷同(投标文件在形式、内容及提供的相关证件等两份(处)或多份(处)出现包装、装订、目录、格式、资料复印、非打印资料笔迹相似、投标文件内容表述及漏、缺、误相同)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总价的基础上,再对报价进行优惠的应视为多个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的汇总总价因计价单位原因出现的四舍五入而不一致的,或其它前后矛盾的属细微偏差的,书面咨询投标人并书面答复);
五、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在有效期内的;
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七、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八、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九、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十二、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十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或其它不正当方式投标的;
十四、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十五、应计取的费用未计取或对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计取的;
十六、擅自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的;
十七、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胶印成册;
十八、参与投标单位的股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
十九、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31.2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1.3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1.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提供的技术信息不完整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当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并且补正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澄清、说明应以书面形式于评标结束前完成。
一、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其它实质性内容前后不一致的。
按上述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1.5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指标包括: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企业业绩、导视系统方案等。以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单位的排名。投标单位的得分为独立评价和统一评价得分相加得出。评委通过举手或书面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的评价结果为统一评价;独立评价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若出现投标单位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
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4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合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分 |
2 |
导视系统方案 |
40 |
论述方案图,方案的创意与构思具有前瞻性、准确性、简洁性、连续性、易识性、一致性,达到与环境相和谐的视觉效果。方案切实可行,符合项目定位要求由评委10-40分间独立评价。 |
3 |
工期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
4 |
投标人承诺的工期。质量标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以及有针对的工期保证措施和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由评委3-4分间独立评价。 |
4 |
安全和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 |
4 |
有针对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由评委3-4分间独立评价。 |
5 |
项目人员组成及服务保修承诺情况 |
4 |
项目人员组成(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配备齐全合理(附人员简历、资质)、服务及保修承诺情况,由评委3-4分间独立评价。 |
6 |
企业业绩 |
8 |
以投标人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的4万平方以上的大型商场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8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得0分。 |
32.评标纪律
32.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2.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2.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32.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3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32.6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32.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
32.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招标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32.9招标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
32.10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2.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2.12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
32.13在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招标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相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定标
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最高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工期及保证措施优劣顺序排列,以此类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独立打分项汇总计算,每个独立打分项由评委打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33.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八)合同的授予
34.中标通知
34.1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34.2招标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并在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4.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5.签订合同
35.1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三十日内。
35.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
35.3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5.4招标机构应当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
1.施工用水:由中标人根据需要与总承包单位对接接通,费用自行承担。
2.施工用电:由中标人根据需要与总承包单位对接接通,费用自行承担。
3.临建设施:招标人不提供,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此费用综合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本工程应满足国家及当地规程、规范、标准及主管部门的要求。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文件、资料进行施工。
3.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其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施工不得造成扰民,如造成扰民,相关技术处理费用和扰民赔偿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且充分考虑其对施工造成的影响,不得提出与此相关的工期及费用索赔要求。
3.1.2无条件接受现场的实际工作面情况,按招标人的要求清理现场,将垃圾或其他障碍物运离施工现场。
4.安全要求
4.1投标人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对现场安全责任负全责。
4.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否则,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投标人承担。
4.3投标人必须利用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飘散,防止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的垃圾容器内;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4投标人必须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制定安全措施,设专职安全员确保安全无事故。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现场人员伤亡工程事故等均属投标人责任,并承担所有费用。
4.5投标人应合理进行施工和人员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4.6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4.7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除按规定做好自身安全文明施工外,无条件遵守招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招标人在签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2.中标人要能提供招标人或相关合作单位(如结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需要中标人配合的工作和服务。
3.投标人要有能力处理建委、质监、安监等所有和工程所在地周边单位关系,完成按约定工期完工和验收等工作。
4.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投标时所承诺进场的人员、机械设备必须在接通知后贰天内进场。
7.中标人须自行确认场地内及周边地上、地下管线位置及分布情况。若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对场内及周边综合管线、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和损伤,一切修复及罚款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招标人在定标前有权组织对投标人拟派驻项目团队进行面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第四章 合同格式
金都丽悦广场建设项目导视系统方案及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山东招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都丽悦广场建设项目导视系统方案及施工。
工程地点:招远市市区温泉路南侧、罗峰路西侧、永兴街东侧。
二、工程承包范围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地上4层约2.2万平方,地下车库2层约1.45万平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建筑、精装、景观等图纸结合本项目商业定位,进行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包括商业广场及出入口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等导视(示)标牌。
三、工期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5天内提交方案,方案经发包人审核合格后10内提报施工图。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制作安装工期共60天并保证7月30日前竣工。
四、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若因发包人调整方案引起工程量及单价变化,以发包人实际确认的方案及单价结算。 。
2、工程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出具施工图后20日内按照合同价款支付10%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发包人每次付款前7日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承包人开具发票不合格的,发包人可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包含方案费、施工图设计费、材料费、人工、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市场变化、安全生产费用、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等费用、垃圾清运费、现场安全环保生产措施费、施工设施措施、水电费、运费、成品半成品保护、竣工清理、保修工作费用、工程保险费、施工人员社保及人身事故相关的保险费用及工程一切风险等全部费用;未明确列出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4、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为: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上涨可能带来的各项风险因素以及除地震、战争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以外的所有风险。
5、最终结算价款以发包人确认的图纸或工程量、投标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
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导视标识系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所有材料、设备均为国标合格产品,材料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
六、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期间的设备、机具、人员确保安全,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及第三方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拆除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证件,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期间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涉及安装拆除作业必须做好防护后进行安装或拆除作业,产生的施工垃圾乙方负责清出施工现场。
4、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甲方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做好安全培训,安全交底,持证上岗,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5、甲乙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七、双方权利义务
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竣工图纸、效果图及电子版资料1套。并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前竣工,并7月底前投入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本工程分包或转包。
3、甲方确保按时足额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甲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照规范、标准以及图纸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的,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须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竣工的,每延迟一天竣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期违约金2000元/天。
3、工期延误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甲方依本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5】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如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遭受损失的,乙方除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据实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赔偿金、罚款、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交通费、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公证费等费用)。
6、在后续维保和售后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如未按照约定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相关问题,影响甲方正常使用、运营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损失2000元。甲方可以优先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扣除后仍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进行支付。
九、争议的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向招远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如违约方败诉,应承担诉讼费以及守约方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等合理开支。
十、通知
任何一方均保证其提供的上述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信息真实有效,并确认上述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为本合同下相关邮件或物品,以及本合同下争议所涉及诉讼的送达地址,合同一方或法院将相关邮件或物品、诉讼发送至上述送达地址(含电子邮箱,下同)即视为已送达该方;若出现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亦视为已送达(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上述所称诉讼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开庭通知、起诉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限期履行通知书、执行通知、评估报告等。上述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各个诉讼阶段。上述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按上述地址进行的送达仍然有效,变更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廉洁条款
甲乙双方切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山东招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近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各种名义的不正当利益,甲方不得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虚开发票、转移和套取资金等,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不正当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合格合同主体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全部赔偿;同时甲方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乙方人员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十二、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由两方签字并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此合同两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3、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以盖章或签字方式确认,不产生约束力。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根据各家方案自行编制
第六章 图纸(附件)
一、项目建筑图
二、项目精装图
三、景观效果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二、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非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非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身 份 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正面和背面双面复印)
三、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考察施工现场,学习工程图纸,研究技术规范、合同条件),认真落实工程成本,针对本工程,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完工,并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工期前完工,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按照现行规范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保证金缴纳形式: 。
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认可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及价款调整方式。
5.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采纳,成为中标单位,我们将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遵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组织施工队伍、机具材料进驻施工现场,按招标要求及时开工。
6.单位负责人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有: (填写所有单位全称,如没有填写“无”)。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有: (填写所有单位全称,如没有填写“无”) 。
7.贵方可通过我方授权代表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四、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清单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金额 |
完工时间 |
1 |
|||
2 |
|||
... |
|||
合计金额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人员是指项目管理机构中负责的管理人员,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或聘任书等证明材料。
岗位名称 |
|||
姓 名 |
年 龄 |
||
性 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提供的证书名称 |
专业职称 |
||
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
六、资格证明材料
1、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会时须单独提交以下证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原件;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如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广告或文化等行业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文件中,证件的原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并单独密封,以备评审时查验。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有缺陷或遗漏,经评标委员会综合审定后,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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